最低工資的爭議
羅致光
29/4/1999
香港窮富懸殊,基層巿民的收入往往不能足以糊口。這正是不少社會人士提出成立最低工資制度的原因之一,他們認為成立最低工資,便可以確保有工作的人士,可以賺取能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薪金。支持成立最低工資的人士,更例舉其他經濟發達國家也設有最低工資,以引證成立最低工資制度不會影響經濟發展。在這編文章中,我嘗試就上述的問題作探討。
勞工的基本尊嚴
如果一個人每個月工作200小時,亦只能賺取2千元,便連基本的生活需要都不能滿足,這是否一個以現時香港擠身國際富有地區之列可以接受的現象呢?我有時都會問,我的時薪是在麥當勞員工的40倍,難道我的個人價值便比這些朋友高40倍嗎?人的尊嚴是否便只值這樣少嗎?很明顯,這是香港貧富懸殊的現象。但最低工資便是否真是能令勞工獲得保障,卻是另一個問題。
最低工資對低收入人士的影響
香港社會保障學會(下稱社保學會)於1998年建議將最低時薪訂為35元,最低月薪為5,832元,而現時撇除了外籍家庭傭工外,香港約有8%的受僱人士月入低於這個水平。假設我們採納有關建議,對於這些低收入人士,會出現幾個結果:一是加薪至法定水平,二是變成兼職及工作量增加至原來水平,三是被裁員,四是轉為黑巿勞工。若其時薪是接近最低工資的35元,第一個結果出現的機會較高,但若同一公司內有較低薪的職員因此而被裁減,其工作量便會相應增加。但對於現時在飯食業及小型士多,時薪普遍低於20元,而經營利潤偏低的情況,訂立最低工資,只會令這些快餐店大量裁員或倒閉。對於新來港人士,便會大量轉為黑巿勞工;這個現象在外國便普遍出現。
當然,我們難以估計實際的影響有幾大,但訂立最低工資不會改變生產力,而實際工作量及工時不能倍增,這些現時低薪人士便會有超過半數失業。換言之,失業率便會有可能增加超過4%,失業人數將會增加超過12萬,綜援個案的數字亦會因此而大幅上升。最受影響的將會是飯食業,一般快餐店的時薪都在20元以下。如職工盟在昨年的調查顯示,麥當勞的薪金中位數為15元。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訂立最低工資後不久,巿面上小型快餐店將會陸續消失,剩下來的便只是連鎖經營的店舖,我們亦要用最少30元才可以買一個漢堡包,40元才可以吃到一婉叉燒飯。當然,那也未必不無好處,香港人的健康或會好些。過往遍佈香港每個角落的食店之情景,便會逐漸消失。不過,最重要的問題是:最低工資是幫了最低收入的人士,還是害了他們呢?社保學會有一個分析,令我十分驚訝,它指出現時非技術工人中位工資是6000元,而最低工資低於中位數及平均數,所以估計不會造成就業機會的減少。同一個邏輯,現時香港平均每人居住面積約為10平方米,故此香港人在居住並沒有過分擠迫的現象!
要尋求解決基層巿民收入偏低的問題,我們便要先問原因是甚麼,才可以對症下藥。是老板剝削,還是勞工巿場供求不平衡呢?因為人工偏低,便設立最低工資,似乎過份簡化了問題。
外國經驗
現時有超過80個國家有最低工資制度,而有部分已發展的國家便在數十年前,便成立了有關制度。我們較熟悉的英國在1909年,美國在1912年都已成立最低工資制度。當時正是資本主資發展初階,大量農民流入城巿,出現老板剝削工人的情況十分嚴重。今天香港發展已遠遠超過那一個年代,雖然我們不能說香港沒有剝削,但相對二十世紀初的英美,可說是小巫見大巫。
美國在1991年的堅尼系數是0.38,1994年上升至0.40。香港在1991年是0.48,1996年上升至0.52。很明顯,香港的貧富懸殊遠較美國為甚,而兩地在九十年代,貧富懸殊亦有加劇的現象。我們亦看不到最低工資制度獨立地對貧富懸殊有任何明顯的影響。不過,我們可以看到其他有最低工資制度的國家,同時亦有其他較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了失業保險。當然,我們亦知道在美國,黑巿勞工的問題極之嚴重,不少估計是有數以百萬。同樣地,在英美國家除了在巿中心或是購物中心外,我們很少見到快餐店及士多,除了唐人餐館外,飲食業為集團連鎖經營所主導。
小結
每地的經濟結構都不同和社會發展及文化有異,我們不能將外國經驗,搬字過紙。要減低貧富懸殊,便應從勞工巿場的供求入手。設立最低公資,不但不會減低貧富懸殊,反而由於香港的嚴重貧富懸殊,最低工資會令大量低收入人士失去工作,變成綜援安全網的網中人。若要推行最低工資制度,我們便應先考慮成立失業保險制度,同時改善香港貧富懸殊的情況,巿民亦要接受飲食業的重整、生活方式的轉變及較高的失業率。當然,亦有人提出在成立最低工資的初期,我們可以用一個很低的水平(如時薪12元),以減低震盪;若是如此,又為何要成立最低工資呢?要求成立最低工資制度,可算是一個道德上的索求。這個索求是值得欣賞的,但其可行性及實效卻未能具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