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想要所有當年入境處縱火案ge有關資料and評論!!!!!!!!!
?
2006-10-18 12:58:31 UTC
如題!!!!
二 答案:
?
2006-10-18 13:10:13 UTC
二 千 年 入 境 處 縱 火 案 其 中 七 名 被 告 在 高 等 法 院 承 認 兩 項 誤 殺 罪 , 法 官 下 午 會 作 出 宣 判 。

主 審 法 官 早 上 翻 看 事 發 時 的 錄 影 片 段 後 , 再 聽 取 辯 方 求 情 ; 七 名 被 告 的 代 表 律 師 求 情 表 示 , 已 經 有 悔 意 , 經 歷 多 次 審 訊 亦 帶 來 很 大 痛 苦 , 希 望 獲 得 輕 判 , 給 予 機 會 改 過 自 新 。



縱 火 案 於 二 千 年 八 月 在 灣 仔 入 境 處 大 樓 發 生 , 高 級 入 境 主 任 梁 錦 光 及 爭 取 居 留 權 人 士 林 小 星 死 亡 , 控 方 認 為 是 被 告 行 為 嚴 重 疏 忽 導 致 他 人 死 亡 。



七 名 被 告 包 括 施 君 龍 、 彭 漢 坤 、 傅 模 、 林 興 鑾 、 楊 義 坪 、 楊 義 炎 、 周 洪 川 。





梁先生,終年四十二歲。在入境事務處服務超過十九年。梁先生於八一年七月加入當時的人民入境事務處為助理入境事務主任,並於九五年十二月晉升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先生是一個出色的調查人員,工作認真,盡忠職守,屢獲部門嘉許。



評論



於八月二日的事件中,梁先生身體受燒傷達百分之六十五。他一直在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延至今天下午六時零三分終告不治。



灣仔入境處縱火案七名被告已被判刑,其中首被告施君龍被裁定兩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正如特區政府的聲明,我們也尊重高院的裁決,畢竟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司法制度能夠獨立施行,是香港值得驕傲之處。



值得我們商榷的,是有關法官量刑的準則。高院法官高嘉樂在引導陪審團,考慮作出裁決時,要考慮被告的動機,他特別提醒陪審團「不要感情用事,要理智分析」;法官又促各陪審員特別要考慮各被告手持天拿水到入境處,是純粹嚇唬入境處職員,還是存心傷害職員?表現得相當客觀持平。



令我們意外的是,在判刑之日,法官依例判處施君龍終身監禁,在其判辭中,竟出現「認為各被告串同犯罪,而是有所準備」等字眼,明顯指出施君龍是串同其他人有預謀殺害入境處職員及林小星。這樣的措辭與判前大相逕庭,是否有點牽強?另外,法官在量刑時,似乎未有考慮到被告人的社會背景及二十多封由爭取居留權組織、宗教、社工團體等的求情信,令人感到遺憾。



林小星父親林石麟先生在整件事中的表現,最為我們感動和欽佩。他在為各名被告向法官的求情信中表示,喪子雖痛,但「不想將這些悲痛延續下去,不希望其他家庭受著失去兒子的痛苦」,他又強忍悲痛,懇請法官輕判被告,讓他們能早日回家與家人團聚。如此深明大義,勇於寬恕的精神,相信亦能感動有關的司法人員。我們在此期待,被告人若有機會上訴,希望上訴法庭能夠給予機會,減輕刑期。我們亦呼籲爭取居港權人士及協助他們的團體,保持冷靜及克制,勿再行使暴力,一切以法律途徑去解決問題,靜待佳音,勿讓悲痛延續下去。



2006-10-18 13:13:11 補充: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005-6-18/GW-416259.htm入面有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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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8 13:14:38 UTC
件事發生喺二千年,如果你想要相關嘅資料同評論,建議你可以任何一間公共圖書館用WISE NEWS嘅個SOURCE,就可以查番所有嘅相關新聞,(真係好好用)。


此內容最初發佈在 Y! Answers 上,這是一個於 2021 年關閉的問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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